固定資產清查是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為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,呼市財政局要求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以2019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,對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房屋、土地等閑置的資產開展清查工作。
本次資產清查工作,著重提升對閑置資產的使用和利用效率,防止固定資產處于閑置狀態,經濟效益低,資金以設備形式固化,失去流動性。
市財政局結合資產實地調研工作情況,對指導部門資產清查工作提出幾點建議。一是要加強財務人員培訓,增強管理水平和實務工作能力,提高財務人員業務素質;二是要建立完善的資產清查制度,將清產核資工作作為經常性的自查工作,做好單位的“大管家”;三是要融入現代的管理理念,充分利用資產管理系統,提高固定資產管理效率;四是要鞏固資產清查工作成果,及時查漏補缺,盤活閑置資產,規范資產管理。
下一步,市財政局將繼續推進資產實地調研工作,進一步強化固定資產管理,推進建立科學、規范的國有資產管理機制。
【報送單位: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科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