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加強財政票據管理,規范票據使用行為,促進非稅收入規范征管,呼市財政局嚴格把住“五關”加強財政票據管理。
一是嚴把領購資格關。針對首次領購票據的單位,必須提供書面申請和《收費許可證》等相關申報資料,經審核符合規定后才予以核發《財政票據準購簿》。
二是嚴把票據發放關。堅持“憑證領取、分次限量、核舊領新”制度,嚴格管理財政票據發放。根據領票單位的實際需求和當年用票計劃,并結合領票單位票據核銷及資金繳庫情況,合理確定票據供應數量。
三是嚴把票據保管關。完善票據登記制度,做到票據進出有記錄,及時記錄票據購進、發放、庫存、核銷等情況。定期盤點票據庫存,確保票據購、發科學合理,確保賬實相符。
四是嚴把票據核銷關。嚴格執行驗舊領新制度,單位核銷票據時,必須攜帶《財政票據繳驗審核單》,經票據管理人員確認金額與財政專戶的票款金額一致,方能辦理票據核銷。
五是嚴把票據銷毀關。保存期滿五年的票據存根,需要銷毀的,單位填制《呼和浩特市財政票據銷毀造冊表》,經票據管理人員審核后,方能按規定手續進行銷毀。
【報送單位:條法稅政科】